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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2 15:18: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松门所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金达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审批并联办理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限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3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携带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9931316
联系地址:温岭市松门镇育英南路288号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浙东南大宗商品物流枢纽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
建设单位 | 温岭市金达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温岭市松门镇淋川五六七塘 |
用地面积 | 59528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