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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西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6- 12 11: 59 信息来源: 城西街道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号)及《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540号)精神,经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我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属地控掇保学责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原则,服务“两城两湖”、“强工兴市”大局,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平稳有序。

二、坚持公平、公开原则

(一)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网上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落实免试就近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三)优化“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学校有空余学位,基于“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学校与学区

初中:神童门中学、九龙学校栖溪校区

小学:城西小学(包括马公校区)

各学校学区划分详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城西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神童门中学、九龙学校栖溪校区、城西小学学区内),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批次先后顺序招收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一批次

1.房户一致满一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且父母房产在学区内均满一年,即户籍、房产2024年8月31日前均已在学区内。

2.优抚等对象:

经市教育局统筹入学的优抚对象;经街道认定的辖区范围内上年度亿元以上产值工业企业及市级重点服务业等企业中层及以上员工子女、其他重点服务对象。

第二批次

1.房户一致未满一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且父母房产均在学区内但未满一年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

2.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

第三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为温岭内非城西小学、神童门中学、九龙学校栖溪校区学区户籍,父母房产2025年6月26日前在学区内的(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且为父母单独所有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所占房产面积达40平方米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口簿)。

2.城西街道辖区内规模上工业企业及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中层及以上员工(截至2025年6月26日前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在缴12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子女。

3.父母一方为城西街道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专职社区工作者、民办学校及民办医院中层及以上或具有任职技术职称职工的子女(以上对象截至2025年6月26日前须在所在服务单位满一年,在缴12个月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的温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在学额允许范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

1.父母一方在城西街道非学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内没有户籍的。

2.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西街道学区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

3.父母一方为城西街道户籍的非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4.一孩正在城西街道所属公办学校就学的,其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

第五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为城西街道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温岭市其他镇(街道)户籍的,至毕业前须在城西街道范围内的小学注册连续就读三年及以上。

2.经商办厂或务工: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城西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25年6月26日)。

(三)招生流程

1.报名时间:6月24日至26日,每天6:00至22:00。

2.报名方式: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 APP,

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录系统更改报名信息(含报名学校),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家长需提前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照片:所有对象都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户一致满一年”、“房户一致未满一年”、“有房产无户籍”等有房产的对象还需要准备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有名字的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第一批、第三涉及重点企业对象于2025年6月15日前填写好《规上工业及重点服务业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工子女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的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提供一年及以上工资流水单)、劳动合同、在缴12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第五批次经商、务工类还需要准备父或母身份证、营业执照,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聘用证明和3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及工资流水。

3.资格审核:涉及重点企业的由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其他人员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需线下核查的,家长需提供相应资料,学校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并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4.分批录取:所有学校在市教育局公布的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符合相应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未在相应批次录取前完成网上报名的,视作放弃相应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批次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一批次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房户一致未满一年”对象,后招收“有户籍无房产”,空余学位取足为止。同类条件报名数超空余学位,则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第三、四、五批次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先后顺序录取,空余学位取足为止。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2025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5年6月24日-26日(6:00-22:00)或7月12日(8:00-16:0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选择城西街道内一所有招生学额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由学校在7月13日-14日上午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若通过核验对象少于学校学额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额时,按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先招收在城西街道申领积分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象,再招收在太平街道申领积分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最后招收申领积分但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按父母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批:依次招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中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优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持有营业执照对象,同类对象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按照具备条件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第三批:办理居住登记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按照居住登记办理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对象可在7月14日下午(12:00-20:00)、7月16日上午(8:00-12:00)选择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重新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予以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街道区域内补招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对象请关注“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公布的空余学位和报名时间,可以跨镇(街道)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重新报名。

、有关要求

)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涉及规上及限上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企业今明两年的招生优待政策。

)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以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要求有序做好审核工作。

)为加强2025年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街道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教育的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等组成。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审核批准入学,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街道纪工委书记担任,重点监督招生过程。

)城西街道办事处招生咨询电话:89960836、8996089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神童门中学招生咨询电话:89965158,九龙学校栖溪校区招生咨询电话:89979015,89979006,城西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9938718、89938728。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如遇社区调整,原划定学区不变,其他未尽事项由街道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附件:2025年温岭市城西街道区域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569

 

 

 

附件:

 

2025年温岭市城西街道区域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序号

学校名称

学区(指户籍所在地)

1

温岭市城西小学(包括马公学校)

湖畔社区(下洋应1-15队、下洋应集体户)、西子社区(2-9组)、九龙湖社区(6-7组)康庭社区、川城社区、西溪社区、合岙村、

上林村、王府基村、渭川村、吴岙村、

吴山村、下岙村。

2

温岭市九龙学校栖溪校区

湖畔社区(下洋应1-15队、下洋应集体户)、九龙湖社区(6-7组)川城社区、康庭社区、西溪社区、西子社区、高洋村、合岙村、鉴洋村、螺屿村、上林村、神童门村、王府基村、渭川村、吴岙村、吴山村、下岙村、芷胜庄村。

3

温岭市神童门中学

湖畔社区(下洋应1-15队、下洋应集体户)、九龙湖社区(6-7组)川城社区、康庭社区、西溪社区、西子社区、高洋村、合岙村、鉴洋村、螺屿村、上林村、神童门村、王府基村、渭川村、吴岙村、吴山村、下岙村、芷胜庄村。

 

 

 

 

 



                                                                                     

城西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                                      202569日印发

附件:城西办14号(关于做好城西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