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箬横镇东浦村浅海养殖区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0 14:56: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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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工作日(自2025年61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岭市东门北路235号      电话:0576-89933715      邮编:317500        

 

序号

用海申请人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位置

用海方式

用海期限

1

温岭市箬横镇东浦村浅海养殖区

温岭市箬横镇东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7.8765

位于温岭市东浦新塘东浦段海塘外侧

开放式养殖用海

开放式养殖

5

附宗海位置图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10

东浦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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