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送达(林康培)

发布日期:2025-05-09 10:38: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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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康培

你方涉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害行洪活动案一案本机关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你方,你方表示你方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故无法向你方当面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温综执询通字(2025-6-229)号)2025年4月21日,本机关采取邮寄的方式向你方约定地址邮寄上述文书(单号:XA72555043633),2025年4月25日邮件被你方同事代收。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文书。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温综执询通字(2025-6-229))。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9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1、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温综执询通字(2025-6-229)

调查询问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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