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06 19:17: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保护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规定, 因实施横峰街道 2025-05-08、09、10、11、1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上洋林村股份经济合 作社、下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洋王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城东街道(莘塘村)、横峰街道(上洋林村,下叶村,高洋王村)农民集体 所有土地约14.710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 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横峰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 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 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 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 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 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