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岭中学滨海新城分校新建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5月29日)

发布日期:2025-05-29 15:21: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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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温岭中学滨海新城分校新建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52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岭中学滨海新城分校新建工程

温岭市松门镇振兴路东侧、龙门大道北侧

温岭市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温岭市松门镇振兴路东侧、龙门大道北侧实施温岭中学滨海新城分校新建工程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收集后经车库专用竖向风井排放;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统一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灶头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排放;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灶头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屋顶烟道口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实验室废水经校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渣+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校区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校区废水经预处理后汇流至校区总排口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由温岭东部新区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实验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529—2025610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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