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5号)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编号为XBJ25331081305930043ZX手撕肉干(香辣味)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2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对温岭市城东瓦克亿零食店的手撕肉干(香辣味)进行抽样检测。2025年3月12日,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编号为№:2025FW0079的检验报告显示,抽检的手撕肉干(香辣味)的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手撕肉干(香辣味)共进货2箱共计30盒,已全部销售,货值621.98元,获利111.98元。当事人在购进手撕肉干(香辣味)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当场提供该商品的购进票证、供货者营业执照、检验合格证明等内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属于销售菌落总数项目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熟肉制品,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符合可以免于处罚之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目前,案件已发起协查相关线索已抄送至上游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