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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善元个人建房(补办)易地建设核实与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 16:46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温土让转合(96)第051号)、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文件处理单(温建规审[2004]23号),该项目为温岭市横峰街道五翔路孙善元个人建房(补办)项目,地上建筑总面积为333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26.64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一千平方米的,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根据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减负降本工作要点》的通知》,该项目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8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