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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温岭市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09:37 信息来源:技术支持 浏览次数:


各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江厦潮汐试验电站,局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山塘、水闸、海塘、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51号)要求按照各有关单位上报的责任人名单,现将我市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我市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同时,汛期要加强动态管理,责任人员因工作变动等情况需要调整的,要及时上报市农水局运行管理科。

 

附件:1. 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2. 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水利工程2025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doc

附件2:水利工程2025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