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4-08 16:39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分享:


(受理编号:331081250408829783900)

许准字2025】027号

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548日      向本局提出的书面申请,要求办理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非投资类)     事项,本局依法进行了审查,根据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凭相关缴费凭证,来窗口领取许可证(照、文件)。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