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XQ010403-0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10:33: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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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XQ010403-0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雅馨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07062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31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430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温岭市XQ010403-0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温岭市雅馨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横峰街道前洋村、后洋村、高洋王村

用地面积

32960

变更内容

1.根据台州市东方国土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2024-13-207YC],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温岭市XQ010403-02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10812024GG0213436]中的许可内容,总建筑面积由102456平方米变更为10247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7456平方米变更为77455.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7866平方米变更为77869.87平方米【其中住宅72772.80平方米变更为72793.27平方米;商业3553.2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311.60平方米、餐饮用房400.20平方米变更为3532.71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311.97平方米、餐饮用房398.77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00平方米变更为300.57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233.70平方米变更为233.90平方米;门卫房29平方米变更为29.08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用房80平方米变更为80.67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80平方米变更为80.29平方米;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50平方米变更为50.10平方米;邮政快递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变更100.05平方米;公厕80平方米变更为80.07平方米;配电房400平方米变更为398.32平方米;开关站100平方米变更为98.92平方米;消控室25.3平方米变更为24.21平方米;风井及其他62平方米变更为47.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90平方米变更为24600.69平方米

2.①因面积原因,调整屋面局部镂空、风井高度、补充隔音墙尺寸、增加机动车坡道处栏杆、配套用房隔墙移动;②因设计深度原因补充建筑标高与结构标高,补充地下室车位定位尺寸,及车位线与定位尺寸统一,补充机动车库与非机动车库隔墙。具体内容详见联系单。

附:1.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pdf

2.联系单联系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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