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的销号公示(第六批)

发布日期:2025-04-03 14:49: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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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迎接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关于信访件(X3ZJ202405260025)等2件信访件,温岭市已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办结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X3ZJ202405260025

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联鑫村高桥388号浙江景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塑料臭味,且公司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设备。

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环境影响。

1.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10日对该公司涉嫌违反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要求该公司在落实好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前停止生产,并补办环评手续,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

2.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等单位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1.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违反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成该公司补办手续;

2.该公司已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并完成环评手续补办。

3.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等单位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

2

X3ZJ202405290126

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田洋里村杭温公路南侧(台州市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内北面幢二楼西侧)的台州盛威制管有限公司存在噪声大、抛光粉尘、污水排放、环评等问题。

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5月30日对该公司涉嫌违反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立案调查,责成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2.泽国镇人民政府将联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加强巡查,确保该公司整改到位。

 

1.台州盛威制管有限公司的不锈钢管制造项目属于环评豁免项目,在建抛光项目未投运并及时主动停止建设,其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属于轻微违法并已及时改正,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涉嫌违反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案件免于行政处罚。

2.台州盛威制管有限公司后续重新立项年产4000 吨不锈钢管技改项目,并于2025年3月12日获环评审批。

3.2025年3月现场核查时各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无反弹。

公示期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5日,联系电话:8995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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