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5-797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5〕86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拨付大溪镇废弃沼气工程拆除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7 14:21
信息来源: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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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废弃沼气工程安全拆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发〔2016〕97号)文件精神,大溪镇人民政府完成了位于大溪岙村的废弃沼气工程的安全拆除,并通过项目组验收。该工程涉及拆除沼气池总容积200立方米,机械拆除按每立方米145元进行补助。现将大溪镇废弃沼气工程拆除项目补助2.9万元拨付给你们,资金在“耕肥植保”经费中列支,确保专款专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