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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3 14:53: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根据浙江省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关于信访件(D3ZJ202406070023)温岭市已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办结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D3ZJ202406070023 | 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东浦农场内有一家砖头厂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时排放浓烟;2.将泥巴堆放在厂边农田上;3.该厂大型运输车辆产生严重噪音和振动,对周边村庄居民造成影响。 | 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1.箬横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6月8日对台州达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破坏耕地的行为调查取证,后续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责令台州达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前恢复土地原状。 3.箬横镇人民政府责成台州达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道路修补,减少安排夜间进出车辆频次,控制好车速和载重,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休息带来的影响。 4.温岭市人民政府责成箬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该区块的巡查,严防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 1.台州达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土地恢复工作,2024年7月31日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组成耕地损毁鉴定专家组,对该地块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明确该区块基本满足耕地种植条件,可视同复耕。同时为防止企业内堆土再次流扩影响农田,企业在南面厂界打桩并设置挡土墙。 2.温岭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台州达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西南面(隔河)地块原堆置的土方外运、地块复垦工作。2025年3月2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发改局、财政局、农水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等有关部门,对复垦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认为该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成果符合验收要求,并出具《复垦项目验收意见书》。 3.台州达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已完成道路修补,减少安排夜间进出车辆频次,控制好车速和载重,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休息带来的影响。同时箬横镇人民政府对箬横镇斜东线道路进行修复,引导车辆避开原来途径村民民房道路,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4.箬横镇人民政府将继续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该区块的巡查,严防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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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6日,联系电话:8995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