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交易信息 | > 工程建设 |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02 22:41: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南镇西山渣土消纳综合利用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市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市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3.1.1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3招标代理负责人资格: 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合同工程,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4);
3.2.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均须独立配置,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证书不能反映投标人单位的,还须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
注: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2造价咨询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水利监理或市政监理工作的单位委派。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wl.gov.cn:5443/wstb/apply/system/Login.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3.0】”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
7.4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招标人:温岭市市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体育场路518号 | 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鞋业大厦19楼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柯正巧 |
电话:0576-80610538 | 电话:18357654688 |
9.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