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2 14:58: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各镇(街道)发服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以数字化转型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质扩面,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4〕19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5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温岭市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在区域内投资建设并开工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2.2024年底前完成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投资额(信息系统、软件、配套实施服务费)达30万元(含税)以上,项目投资的费用应在项目申报期结束前支付。
3.企业上一年度内未发生以下情况:(1)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2)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3)税务部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
二、补助范围
1.核心业务数字化。CAD、CAE、PLM等研发和产品业务系统;PLC、DCS等工业控制系统;MES、APS、EMS、QM等生产业务系统;ERP、SCM、OA、CRM等管理业务系统;企业数据治理、产品主数据管理和数据中台等平台的建设应用。
2.“AI+制造”场景创新应用。人工智能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生产排程、供应链协同、服务化延伸等环节的创新应用和智能决策系统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附件编制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印章,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608室)。
2.相关材料请同时在“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填报(切换区划 选温岭市—项目申报—2025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相关表格在“温岭市门户网站—站群导航—温岭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和“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均可下载。
3.企业已获得市级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补助。
(联系人:陈清恩,电话:86111806)
附件:温岭市2025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资料.doc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