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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娱乐场所设立公告 温岭文广旅体告〔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04-11 17:03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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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机关于2025411日受理台州螭虎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 ( 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如下,公日期自2025411日至2025425日:

申 请 人:台州螭虎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11-2号(台州扬球投资有限公司内三楼)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服务(KTV包厢26间)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连超

温岭市箬横镇


主要负责人

连超

温岭市箬横镇


投资人

施恩华

温岭市石塘镇


投资人

连超

温岭市箬横镇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76-86109669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   邮编:317500

公告机关: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