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办结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1 15:38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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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业务手册(2022年版)》的通知、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经申请材料审核及实地勘查情况,该机构符合设立要求,予以办结,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办类型 | 培训项目 | 地址 | 从业人员数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行政负责人 |
1 | 温岭市萌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 | 语言表达、书法、西画、声乐 | 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592号301室 | 5人 | 莫安君 | 金雍皓 |
2 | 温岭市沃尔得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 | 主持人、口才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80-92号、94弄1-4号三楼 | 4人 | 彭海明 | 庄美荷 |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