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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办结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1 15:38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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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业务手册(2022年版)》的通知、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经申请材料审核及实地勘查情况,该机构符合设立要求,予以办结,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申办类型

培训项目

地址

从业人员数

法定代表人

机构行政负责人

1

温岭市萌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

语言表达、书法、西画、声乐

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592号301室

5

莫安君

金雍皓

2

温岭市沃尔得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

主持人、口才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80-92号、94弄1-4号三楼

4人

彭海明

庄美荷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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