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704/2025-795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黄岩区、路桥区行政区域交会点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民政〔2025〕4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黄岩区、路桥区行政区域交会点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
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民区〔2024〕178号)精神,2025年温岭市、黄岩区和路桥区将开展“黄路温”交会点界桩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温岭市、黄岩区、路桥区行政区域交会点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民政局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
温岭市、黄岩区、路桥区行政区域交会点
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勘界成果,保持温岭市、黄岩区和路桥区毗邻行政区域界线、界桩交会点的完整、清晰,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民区〔2024〕178号)精神,2025年温岭市、黄岩区和路桥区将开展“黄路温”交会点界桩联合检查工作(以下简称“联检工作”)。为使联检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黄路温”交会点联检工作在温岭市、黄岩区和路桥区政府共同领导下开展,并成立“黄路温”交会点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三地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三地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三地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分别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地民政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保证界桩联检工作人员、经费、交通工具和工作设备等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完成“黄路温”交会点联检工作。
二、联检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联检工作范围
“黄路温”交会点位于黄岩区院桥镇上下村、路桥区螺洋街道屿前村、温岭市泽国镇华晟村,三区(市)交会点在山坑岭西南约350米处的山脊上。从1:10000地形图量取坐标值为:X=3158150.0米,Y=40629090.0米,图幅号为H-51-123-(30),界桩号为3310030481S。
(二)联检工作内容
三地民政局要严格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黄岩区人民政府、路桥区人民政府和温岭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协议书附图和界桩登记表,进行实地检查记录,填写《“黄路温”交会点界桩联检记录表》,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方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黄路温”交会点检查完毕后,由三地民政局联合起草《温岭市人民政府、黄岩区人民政府、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黄岩区和路桥区行政区域交会点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代拟稿),经三地政府会签后联合上报台州市人民政府。
三地民政局要分别向“黄路温”毗邻方的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宣传贯彻《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精神,宣传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地位,明确各级政府管理边界线的责任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增强依法管界、治界的意识,维护“黄路温”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稳定性。
三地民政局要重点检查界桩是否完好、界桩委托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拍摄界桩照片;检查界桩面文字红漆是否清晰可辨,清理界桩周围地物并重新标注界桩上的注记;检查界桩是否移动,界桩方位物和周围的标志物、地貌是否与界桩登记表记载相一致;检查界桩所处位置记录是否与现在的实际位置相符。
三、联检工作方法、经费开支和时间安排
(一)方法步骤
“黄路温”交会点联合检查工作由温岭市民政局牵头,三地民政局协商制定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有关勘界成果图资料,组织开展界桩实地联检。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联系、界桩联检记录表的填写、界桩照片的拍摄、起草《联检工作报告》(代拟稿)和整理上交资料的工作。
(二)经费开支和档案管理
三地民政局召开的“黄路温”联检工作会议经费、实地检查和档案整理费用由三地民政局分别承担。
按照勘界档案管理规定,《“黄路温”联检工作报告》按公文实际需要印发;实地联检工作情况资料作为联检工作成果资料档案一式30份,分别交浙江省民政厅和台州市民政局、三地民政局归档保管。
(三)时间安排
1.3月份,成立“黄路温”联检工作领导小组;起草联检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浙江省民政厅和台州市民政局备案;三地民政局各自做好联检前期准备工作。
2.4月底前,三地民政局联合召开交会点联检工作会议,布置“黄路温”联检工作;组织联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勘界工作法规、文件,做好实地联检准备工作。
3.5、6月份,三地民政局开展并完成实地踏勘联检,填写联检记录表等工作。
4.7月底前,三地民政局完成整理签署界桩联检记录表等内业工作,有关资料分别上报并做好资料归档。
5.8月底前,三地民政局共同起草《联检工作报告》(代拟稿),经三地政府会签后联合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并抄送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备案。
附件:1.“黄路温”联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黄路温”交会点界桩联检记录表
3.“黄路温”界桩联检照片
附件1
“黄路温”联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温岭市
组 长:林 瑛 温岭市民政局组织员
成 员:潘幼玲 温岭市民政局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梁华媚 温岭市民政局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黄岩区
组 长:牟优优 黄岩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成 员:张泸尹 黄岩区民政局地名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阮家怡 黄岩区民政局地名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路桥区
组 长:倪红丰 路桥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吴志远 路桥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工作中心主任
叶露意 路桥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工作中心工作人员
附件2
“黄路温”交会点界桩联检记录表
界桩名称 | 黄路温交会点 | 界桩编号 | 3310030481S | 检查时间 | 2025年 月 日 | |||
参加联合检查人员 | 温岭市: 黄岩区: 路桥区: | |||||||
界 桩 |
现状情况 | 对异常情况的处理 | ||||||
异常原因 | 处理意见及结果 | |||||||
界 桩 方 位 物 | 1 | |||||||
2 | ||||||||
3 | ||||||||
联合检查各方代表签名(盖章) | ||||||||
温岭市民政局 2025年 月 日 |
黄岩区民政局 2025年 月 日 |
路桥区民政局 2025年月 日 |
注:此表一式30份,由毗邻县(市、区)、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作为联检成果资料归档。
附件3
“黄路温”界桩联检照片
界桩名称 | 黄路温交会点 | 界桩编号 | 3310030481S | 拍摄时间 | 2025年 月 日 |
界 桩 照 片 1 | |||||
界 桩 照 片 2 | |||||
界 桩 照 片 3 | |||||
拍摄人 |
注::此表一式30份,由毗邻县(市、区)、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作为联检成果资料归档。
抄送:省民政厅、台州市民政局。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