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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31 10:34: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月26日,市委改革办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业务培训会,我局在会上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不准”以及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涉企台账等相关业务作讲解。
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2月12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协同检查,着力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杜绝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任性检查。在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的背景下,市委改革办牵头,经过充分走访调研和论证,结合企业和群众的实际诉求制定了《温岭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不准”》。此项措施旨在回应企业和群众需求,是一项刀刃向内的举措,也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更加聚焦突出问题。十个不准都是直奔着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检查方面的突出问题去的。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问题,要求规范审批程序,深化综合查一次,能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以及倡导实施“企业白名单”制度。针对台账过多过繁问题,要求落实企业台账管理制度,实施重点领域动态管理“一本账”。针对随意检查问题,要求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全面实施“亮码检查”。
二是更加注重全面有效。强调对行政检查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规范管理。在检查主体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主体可以检查,哪些主体不能检查,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检查。在检查事项方面,要求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不准在权责清单范围外实施检查。在检查行为方面,要求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三是更加注重夯实责任。着眼于推进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地见效,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规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会上对各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入企检查频次上限、行政检查计划清单完成时限等关键性指标进行明确。强化执法监督,要求执法监督机关要通过风险提示、整改、约谈、通报等方式,对违规行政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得非法干预、阻挠、压制企业依法行使投诉举报权,确保企业诉求畅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