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5-79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5〕52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5年温岭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2025年温岭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9日
2025年温岭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实施方案
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是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实现病虫可持续治理、农药减量控害的主要措施,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2025年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肥药定额施用)示范区4个;建成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整建制镇(街道)1个。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体系,规范专业化防治服务行为,提升植保社会化服务能力,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12.7万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主要病虫害危害损失率在5%以内。
二、实施内容和补助政策
(一)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为推进我市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减少农药使用,确保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对我市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实行作业奖励。
1.奖补对象:对种植在温岭市范围内的水稻采用植保无人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并通过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申请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含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有限公司、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
2.奖补标准:按照服务组织有效作业服务面积(无人机飞行轨迹)达到4万~6万亩次、6万~8万亩次、8万~10万亩次、10万亩次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
3.奖补流程:(1)服务申请。作业服务组织如实填写《2025年温岭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申请表》(附表1),经所在地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同时须提交民用航空许可证、作业人员操作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及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2)作业建档。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与种植户签订服务协议,根据农业部门病虫情报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治。每次作业前应与农户做好沟通,实地了解作物生长、病虫情况、前期用药情况,确认本次用药种类和药量并告知农户,当日作业服务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做好记录,确保农户信息和防治数据真实有效。每季作业服务完成后,将水稻病虫害防治记录表和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附表2,按镇、街道汇总)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作业档案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3)作业审核。镇(街道)农业办公室对服务组织报备的作业数据进行审核,并对服务组织上交的作业台账和飞防作业轨迹等进行核实,同时在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报送材料的审核和服务组织有效作业面积的汇总。(4)作业面积公示。作业服务全部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经核实的有效作业面积在温岭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5)资金发放。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根据公示情况,确认无异议后,联合下发奖补文件,并下拨奖补资金。
(二)建设绿色防控(肥药定额施用)示范区
加强绿色防控示范引领,拟在金清大港流域等地选择多种作物建设肥药定额施用示范区,示范区内鼓励种植绿肥,应用配方肥、有机肥,大力推广农业措施、理化诱控、生态控制,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控害技术应用,推动病虫综合治理和农业提质增效。
1.实施主体: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2.补助内容和标准:主要用于绿色防控及肥药定额示范推广所需的防控物化产品购置和作业费等补助,包括购买性诱设施及波斯菊、硫华菊、紫云英等植物种子种苗和用于翻耕灌水杀蛹、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作业费。补助标准为120元/亩,经验收合格后直接补助给相关实施主体。
3.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向镇(街道)申报,镇(街道)农业部门认真核对后将申报表(附表3)于3月28日前盖章送至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有机融合,作为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二)抓好技术服务。市植保部门要切实做好病虫调查,认真研究、分析病虫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指导服务组织和农户科学防控病虫害。镇(街道)要及时将病虫发生信息与防控技术落实到户,确保防控效果。
(三)注重宣传带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组织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扩大示范区工作的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开展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的意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质量规范。植保服务组织要按《病虫情报》技术要求,做到适时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提高农作物病虫总体防效,督促服务组织统一回收产生的包装废弃物,鼓励使用大包装、专用型的农药,通过集体批量团购等方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并减少农药及其包装废弃物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五)严格督查指导。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务必严格遵守市场秩序,严禁借作业服务之机垄断市场、哄抬农药价格。广大种植主体若发现服务组织存在哄抬农药价格,或是有诸如使用假冒伪劣农药、恶意囤积、虚假宣传等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行为,可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各镇(街道)要督促服务组织和实施主体建好相关台账;严格核实补贴资料、登记造册并公示信息。对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的服务组织,取消其当年享受奖补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其它涉农奖补资金并在三年内不准申报,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2025年温岭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申请表
2.2025年 镇(街道)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
3.2025年温岭市农作物肥药定额施用示范区申报表
附表1
2025年温岭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飞防)作业服务申请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 ||||||||
详细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作业范围 | ||||||||
作业人数 | 人 | 植保无人机 | 台 | |||||
厂商 | 机型 | 机身编码 | 飞控编码(T30提供飞控序列号) | |||||
所在地镇(街道)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2025年 镇(街道)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 服务对象 | 作物名称 | 防治时间 | 作业面积 (亩次) |
合 计 | ||||
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
附表3
2025年温岭市农作物肥药定额施用
示范区申报表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实施主体名称(盖章) | ||||
工商登记注册号 | 地 址 | |||
注册社员数(人) | 联系电话 | |||
拟申报实施 面积(亩) | ||||
镇(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