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59X/2025-792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发改人防〔2025〕18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局
关于龙门湖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易地建设核实与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6 14:54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7-331081-04-01-66840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10812025GG0058554号),龙门湖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地面建筑面积为4461.14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78.45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一千平方米的,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根据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该项目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