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3月25日)

发布日期:2025-03-25 14:16: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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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325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技改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蔡施桥村汇头139号(新二号厂房第四层北侧)

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温岭市振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从事塑料制品销售,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拟投资300万元,租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蔡施桥村汇头139号(新二号厂房第四层北侧)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2000m2,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拌料机、植绒流水线、烘道、冲床、滚胶机、裁切机等设备,采用注塑、胶粘、植绒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只油漆工具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注塑间接冷却水电除垢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纳管送温岭市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①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滚胶、植绒、烘干、清毛废气:植绒废气、清毛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滚胶、烘干废气汇合,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拌料粉尘、破碎粉尘:使用密闭破碎机,破碎、拌料设置在单独隔间,粉料很少,颗粒物基本无粉尘,因此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沉降粉尘;

④PVC滚胶晾干废气、人工涂胶废气、人工涂胶晾干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在选型、订货时应予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动力设备;各高噪声机械加工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325—202543日(7个工作日)公告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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