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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新河镇鑫屿村罗玲龙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1 15:34 信息来源:直属人员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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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新河镇宅基地告[2025]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温岭市农村住房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报的建房户有关资料,经实地踏勘,并对建房户的初步审查,拟同意以下建房户进行建房,现按照规定进行建房资格及乡村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单位:平方米

序号


(街道)

建房户

有效人口

原有老屋

老屋处置

新建宅基地情况

备注

间数

占地
面积

拆除

调剂

保留

间数

建设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檐口高(米)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1

新河镇

鑫屿

罗玲龙

6

1

62.29

1

62.29

/

/

/

/

1小套

新河镇鑫屿

47.73

246

16.28

补办













































































1、公告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03月31(10天);

2、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批准上述建房户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和规划许可。联系电话: 86598070                                                   附件:位置示意图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