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5-0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5〕46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5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3 15:17 信息来源:技术支持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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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5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周琳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电话:81625623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7日




2025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对象、环节

监测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主,兼顾小农户。抽检环节以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屠宰场为主,兼顾农产品收贮和自产自销农贸市场等环节。

二、监测数量与品种

(一)数量

省农业农村厅对我市不定期专项、例行、监督检测批次,按照省厅要求执行。

台州市级定量抽检185批次。其中专项风险监测抽检72批次:西兰花12批次、茭白15批次、食用菌8批次、茶叶8批次、柑桔10批次、其他水果12批次、稻谷4批次、其他粮食作物3批次。监督抽检113个批次:西(甜)瓜10批次、草莓15批次、杨梅8批次、葡萄6批次、市级“菜篮子”基地2批次,高风险蔬菜16批次、其他蔬菜18批次、禽肉禽蛋13批次、猪肉猪肝牛羊肉10批次、生鲜乳2批次、蜂蜜2批次、“台九鲜”专项11批次。台州市应急抽检另行安排。

温岭市级定量监测抽检600批次以上,重点农产品完成数,草莓80批次、葡萄50批次、猪肉猪肝100批次、禽肉禽蛋50批次、柑橘50批次、稻谷40批次、西(甜)瓜20批次、杨梅20批次、茶叶5批次、食用菌8批次、茭白50批次、西兰花10批次、豇豆等高风险蔬菜20批次、其他蔬菜、水果等97批次以上,其中监督抽检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县级、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求执行,其中使用胶体金农残检测技术开展检测批次达到2500批次,开展畜禽“瘦肉精”专项检测1250批次,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快速检测任务见附表。

(二)品种

  1、蔬菜水果产品。

监测的蔬菜水果产品为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蔬菜产品主要包括芸薹属类(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菜薹)、叶菜类(蕹菜、大白菜、叶用莴苣、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菠菜、苋菜、茼蒿、空心菜)、豆类(豇豆、菜豆、菜用大豆)、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瓜类(黄瓜、苦瓜、冬瓜、南瓜、瓠瓜、丝瓜、西葫芦)、鳞茎类(韭菜、洋葱、葱、大蒜)、根茎和薯芋类(白萝卜、胡萝卜、姜、马铃薯、芋艿)、水生蔬菜(茭白、莲藕)和茎类(芦笋、莴笋)等9大类;水果产品主要包括柑橘、杨梅、葡萄、草莓、西(甜)瓜、梨、桃、枇杷、果蔗、火龙果、猕猴桃、蓝莓等。

2、畜禽产品。

监测的畜禽产品主要包括猪尿、猪肝、猪(牛、羊)肉、禽肉、禽蛋、生鲜乳、蜂蜜等。

3、其他

监测其他产品主要是粮油产品(稻谷、玉米等),茶叶(以春茶为主,兼顾秋茶),中药材(铁皮石斛、三叶青、覆盆子等),食用菌(双孢蘑菇、秀珍菇等)。

三、抽样要求与检测依据

(一)抽样要求

蔬菜水果产品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抽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执行,稻谷按照《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1-1985)或《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2部分:粮油》(NY/T 5344.2-2006)执行,茶叶抽样按《茶取样》(GB/T 8302-2013)执行,茶叶采样按《茶取样》(GB/T 8302-2013)执行。

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要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消费及管理水平。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两区”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和“一标一品”生产基地内抽样。抽样过程中,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生产主体,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对于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二)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

检测项目包括农兽药、生物毒素、食源性激素、重金属参数、环境污染物、营养物质等。检测方法及判定限量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农业部公告第2583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及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等,无判定限量标准的检测项目给出测定数值。若国家发布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判定。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蔬菜、水果快速测定(农残酶抑制率法-显色法)依照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执行。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快速定性检测参照NY/T 933-2005 尿液中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执行。

四、检测(抽样)单位及要求

定量监测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抽样送检,市畜牧兽医所配合抽检畜禽产品。定量检测承检机构依据相关程序公开招标确定。

定性监测由各镇(街道)农产品检测室承担检测。检测批次、结果上传至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要求:

1、监测对象要做到“三个必抽”、“三个全覆盖”,即信用评价 C 级以下的必抽、近三年监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主体必抽、监管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必抽,县级以上三类主体抽检全覆盖、绿色优质农产品抽检全覆盖、市级“菜篮子”基地,温岭市保障型蔬菜基地、台州市区域公共品牌和温岭市区域公共品牌授权初级农产品抽检全覆盖。对带证农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或监测检查,提高样品可溯源比例。

2、各镇(街道)要充分保障农产品检测室检测员、检测设备和监测经费配备,向社会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3、各镇(街道)检测室按计划及时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并上传检测数据,发现不合格批次及时上报。每季度填写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季度报表,并于 3月 31日、6月 30日、9 月 30日、12 月 31日前报送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1.2025年温岭市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计划表

      2.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季度报表


附件1

2025年温岭市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计划表

单位:批次

镇(街道)

快速检测方法/项目

合计

农残酶抑制率法

胶体金检测法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太 平

220

80


300

城 东

250

100


350

城 西

220

80


300

城 北

220

80


300

横 峰

220

80


300

泽 国

400

200

50

650

大 溪

400

200

100

700

松 门

400

200

50

650

箬 横

450

200

300

950

新 河

450

200

50

700

石 塘

220

80

50

350

滨 海

450

200

300

950

温 峤

400

200

100

700

城 南

400

200

100

700

石桥头

400

200

50

650

坞 根

400

200

100

700

合 计

5500

2500

1250

9250

 



附件2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第(   )季度

定性检测

不合格产品情况、隐患分析、

存在问题等

产品/检测

类别

蔬菜类

水果类

畜禽产品类


酶抑制率法

胶体金检测

酶抑制率法

胶体金检测

瘦肉精检测

胶体金检测


检测

批次







合格

批次







合格

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