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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2 13:36: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24〕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温岭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工程内容主要为雨、污水管道铺设及路面修复。
安装立管De75UPVC管2000米,安装埋地接户管De50UPVC管1150米、De75UPVC管750米、De110UPVC管1690米、De160UPVC管50米。
污水管铺设DN225PE(PN0.8)管1750米。
雨水管铺设DN200HDPE-A型缠绕管650米、DN300HDPE-A型缠绕管400米、DN400HDPE-A型缠绕管50米。
Φ450塑料井240座,Φ1000钢筋砼井7座,更换井盖25座,雨水口注浆修复30座,检查井注浆修复12座,围墙修复175米,小方井注浆修复110座,1*1.5m雨水暗渠修复230米。
修复水泥路面3200㎡,人行道路面10㎡。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内(含120日历天)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133587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60067元(含税)、渣土消纳费72988元(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渣土消纳费不下浮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本工程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人员需符合相关备案要求,请各投标申请人自查施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质监手续,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13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下午14时30分。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加密并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128号 | 地址:温岭市下保路58号(峻岭山庄城市展厅)3楼 |
联系人:瞿勇 | 联系人:陈威宇 |
电话:0576-82832531 | 电话:0576-81663388、15857628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