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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5-02-06 16: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根据《2024年法治温岭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以建设法治医保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新成效。门诊按人头基金因素法改革获得台州试点,出台《温岭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按人头基金因素法支付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医共体“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门诊包干机制和非医共体按人头基金和总额管理的“双控”机制,有效遏制基金支出的不合理增长,多次受到台州市局的通报表扬。完成医保领域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医保高频事项服务向镇、村延伸,不断巩固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拓展医银合作渠道,与市农商银行合作标准化打造了73个“阳光医保驿站”,实现网点覆盖率100%,群众办理医保服务事项更加方便、快捷。加强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挂牌销号,其中中医专项整治列入台州清廉医保建设项目库,成效较为明显。我局被台州市医保局推荐为第二批台州市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第三批全省清廉建设基层成绩突出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清理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定期进行已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及时废止或修改,保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和适应性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相关医保政策,政策性文件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全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所有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执法。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和评审,发现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推进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完成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全省试点,在全市创新构建起“医保+基层智治”三级常态化闭环监管新格局,促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和基层综合治理深度融合。创新推出的市域医保共治码,开设“我要报”“我要查”“随手拍”三大功能模块,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和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筛查核实国家局、省局下发疑点数据,全面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压态势。2024年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06家次,行政处罚12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行政罚款25.91万元,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及违约金1618万元,同比增加275.89%。同时,多次牵头组队代表省局赴杭州、衢州开展飞行检查。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把普法与医疗保障工作相结合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及宣传月等重要宣传活动,邀请专业讲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成立志愿者队伍,与党员下社区报到活动相结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医院门诊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取药窗口等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条例》及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零售药店在门店前利用布置展板、发放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医保政策解答,并设立举报投诉箱,向广大参保群众宣讲《条例》和医保知识。制作宣传新媒体产品2个,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品19034份投放公益广告426份,曝光典型案例9个,做到每天有宣传,人人晓政策。 

)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把建设“法治医保”纳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总体布局,部署安排“谁普法谁执法”普法活动、打击欺诈骗保执法行动做到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等不定期上法治课、上党课,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讨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带头示范作用。2024年,组织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能力,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参与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思路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力度和水平仍需加强。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出新的问题和挑战,要适应新时代下欺诈骗保的新方法、新形势,必须不断提高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力度和执法水平。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亟需提升。我局在2024年虽已通过发放宣传册、张挂横幅、制作宣传海报和组织现场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医保政策普法宣传,但群众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知晓程度还存在不足,宣传力度亟待加强,宣传范围亟须扩大,各医药机构业务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阶段,我局将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扎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结合部门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理论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管理指导,及时调整普法内容,把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总结,逐渐补齐制度短板,争取各项工作都有章可依、有据可循。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击欺诈骗保。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不定时深入基层调研,及时了解欺诈骗保相关问题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和方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拓宽宣传思路,营造浓厚氛围。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科室(中心)在普法中的责任。打破传统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渠道,确定宣传重点,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创新活动形式,使普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5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