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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全市海塘管理站2024年度目标管理“以奖代补”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5 15:15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各镇海塘站严格依标管理,扎实开展海塘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工作,确保了海塘安全,较好完成管理目标任务。经考核评定,2024年度各相关镇海塘站均已做到达标管理,决定授予坞根镇石塘镇2个海塘管理站为一等奖;松门镇、温峤镇、城南镇3个海塘管理站为二等奖;新河和滨海镇石桥头镇、箬横镇3个海塘管理站为三等奖。

按照温政发〔2001〕105号文件精神,依据各海塘管理站的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海塘管理“以奖代补”经费45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在水利工程运管项目中列支(详见附表)

各有关单位,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各镇海塘管理站目标管理“以奖代补”经费分配情况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5120


附件

2024年度各镇海塘管理站目标管理

“以奖代补”经费分配情况表

 

海塘站名称

考核等次

合计金额(元)

备注

坞根

一等

108000

9

石塘

一等

36000

3

松门

二等

107250

11

温峤

二等

58500

6

城南

二等

68250

7

新河、滨海

三等

32000

4

石桥头

三等

16000

2

箬横

三等

24000

3

合计


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