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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8 15:56: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温岭市新城开发区九龙大道西延华运路-华祥路市政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2月28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温岭市新城开发区九龙大道西延华运路-华祥路市政工程 | 温岭市温峤镇 | 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在温岭市温峤镇内实施本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 废气: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尾气净化系统将得到进一步改进,车型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随着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的加强,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将随之降低。 固废: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优化道路设计;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声;道路设警示标志,不随意停车;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对出现破损的路面及时进行修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