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2-13 14:24: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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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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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温岭市湖漫水库引水工程(白溪引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台环建(温)[2025]11

2025213

见附件

台环建(温)〔2025〕11号pdf.pdf

公告期为20252月13日至20252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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