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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3 14:24: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5年2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温岭市湖漫水库引水工程(白溪引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台环建(温)[2025]11号 | 2025年2月13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