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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温岭市雷达森大酒店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温岭市旅游推荐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0 10:02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拓宽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构建诚信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旅游服务氛围。我局根据《温岭市旅游推荐单位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温岭市旅游推荐单位服务规范》要求,对相关单位开展了实地检查。

经现场踏勘,并报请局班子商议决定,同意认定台州华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季酒店(温岭松门店))、温岭市石塘骏马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岭石塘开元名庭酒店)等2家单位为温岭市旅游推荐单位,温岭市雷达森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岭市太平好记海鲜楼等8家单位为复评合格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1.台州华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季酒店(温岭松门店))

2.温岭市石塘骏马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岭石塘开元名庭酒店)

3.台州凌霄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君华逸享国际酒店)

4.温岭市雷达森大酒店有限公司(雷达森大酒店)

5.温岭市明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维也纳国际酒店)

6.温岭市太平好记海鲜楼

7.温岭市城东沃菲亚时尚酒店

8.温岭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银海商务宾馆)

9.温岭市羽悦酒店有限公司(钰澜千禧酒店)

10.温岭市俊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箬横大酒店分公司(温岭箬横国际大酒店)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