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863R/2019-88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发〔2019〕52号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发布单位:
- 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00-2019-0019
- 关联类型: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12-
05
15:
35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作用,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实现我市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省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开发、优化、扩面流程(试行)》(浙农险办〔2018〕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通知如下:
一、试行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自2020年起,将枇杷列入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工作。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市财政补贴保费比例为80%,种植农户承担保费比例为20%。
二、试行设施甜瓜种植保险。自2020年起,将设施甜瓜列入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设施甜瓜种植保险工作。设施甜瓜种植保险市财政补贴保费比例为75%,种植农户承担保费比例为25%。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三服务”意识,将政策性保险工作做细做实。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