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294/2025-1143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台温财罚决字〔2025〕第000014号)
发布日期:2025-12-30 16:47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分享: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杭州迪昱科技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杭州迪昱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2025年学校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JWL250926220)投标过程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印发<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财办发〔2024〕1号)中《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40项。
四、处罚结果
1.处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玖拾玖元伍角叁分整(¥4499.53);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温岭市财政局
2.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3.联系电话:0576-8608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