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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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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彪、黄星星:
你方涉嫌于2024年8月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小区31幢303室室内违法进行房屋装修一案。2025年12月1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向你方直接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2025-6-445号、2025-6-446号),未成功。2025年12月19日,本机关执法人员采取邮寄方式,向你方送达,单号:XA72555230433、XA72555231833,你方拒收该文书,该文书被退回。故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2025-6-445号、2025-6-446号)。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温 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2025-6-445号、2025-6-446号)。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1、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2025-6-446号).pdf
2、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2025-6-4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