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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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2025〕93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温岭市教育局对申报人的网报材料、体检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认定丁紫蕊等18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林巾煊等30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刘小涵等24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温岭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温岭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