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000/2025-1140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办发〔2025〕21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01-2025-0009
  • 关联类型:
  • 政策解读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12- 11 14: 52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温岭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施行后,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温岭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第一批)》(温政办发〔2022〕36号)为准(扩展目录事项已纳入省统一目录的,根据省统一目录动态调整),相关职责边界仍按现有规定执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发生调整的,具体执行事项以调整后的省级目录为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51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岭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温政办发〔2022〕42号)同时废止。

 

附件:温岭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政办发21(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红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