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000/2025-112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文件登记号: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文字解读】《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0-16 15:34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清理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及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清理工作。

二、清理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

三、清理过程

2025年5月初,市司法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公管委等部门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市政府及市府办现行招投标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初步梳理出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目录。2025年5月中旬,经比对研究,形成《关于公布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清理结果

修改1件,继续有效1件。

五、政策施行日期

自2025年10月13日开始施行

六、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温岭市司法局

解读机构: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76-8612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