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632X/2025-0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拨付温岭市松门镇苍山门塘造地改田项目三期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8 15:24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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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松门镇苍山门塘造地改田项目三期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查验、对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核实,开展抽样核查、综合评价,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土地开发验收要求,综合评分为90.80分,达到了温岭市垦造耕地一类工程,耕地质量等别为8.0等,确定新增耕地(水田)面积218.064亩。验收新增耕地面积和报备入库面积一致。根据温政办发〔2021〕7号和温政办发〔2022〕14号,计垦造耕地补助费218.064亩×12万元×70%(国有土地)﹦1831.7376万元。预留10%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和种植管护金183.1738万元,分别于2025年12月、2026年12月、2027年12月项目经检查合格后第一年拨付3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40%拨付。原已暂付1123.3152万元,本次结算525.2486万元。资金在土地整治项目“垦造耕地项目”中列支。请你单位近期派人至市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进行结算,并在收到补助资金后,按标准及时结清涉及项目的各项费用,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温岭市松门镇苍山门塘造地改田项目三期结算清单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