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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温就责决[2025]007号)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6:3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温就责决[2025]007号

李泽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姓名:  李泽  , 社 会 保 障 号 码 :        42**************11         , 于   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1 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1620  元,大写  壹仟陆佰贰拾圆整   。

我单位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向您公告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 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 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失业保险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1207041109064034613-000000001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郭宝琪  电话:    0576-8622236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111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指令书送达采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