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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3 09:58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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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 2024 年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并附加相关数据统计。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 2024年 1 月1 日到2024年12 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修订《温岭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文件,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构建起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责任落实体系。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负面清单中涵盖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强化常规政务信息公开。今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80条、局门户网站分别公开信息383条,“温岭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13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1次,意见情况反馈1次,集体商议专题讨论会1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并做好权威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质量。全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均按照法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和第三方评估,常态化规范、整改、优化平台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及活动情况,并做好有关信息进行更新工作。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结合申请人信息需求做好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信息发布工作。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信息,及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文件发布解读能力有待完善,在内容的精准凝练和形式的丰富性上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工作创新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部署,及时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开内容;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