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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前期启动政策处置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0 10:54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泽国镇人民政府、大溪镇人民政府、松门镇人民政府、箬横镇人民政府、新河镇人民政府、滨海镇人民政府、温峤镇人民政府、城南镇人民政府、石桥头镇人民政府、坞根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抓好垦造耕地和耕地功能恢复工作,加大耕地流入,确保年度耕地面积较上一年度有增加,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耕地国考工作相关事宜的备忘录》,本期予以预拨资金共计2031.665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温岭市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前期启动政策处置经费清单

温自然资规发【2025】9号.pdf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