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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1-3月份非城镇覆盖村保洁员工资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7 14:44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农水〔2024〕1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2025年度1-3月份全市401个非城镇覆盖村1643名保洁员工资以奖代补资金,共计3967845元(农村保洁员最低工资为每月2300元,市镇两级财政各按35%拨付,村级占30%),资金在“农村生活垃圾”项目中列支。

请各镇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温岭市2025年1-3月份非城镇覆盖村保洁员工资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温岭市2025年1-3月份非城镇覆盖村保洁员工资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镇(街道)

村(居)数

人数

以奖代补金额(元)

合计

401

1643

3967845

泽国镇

45

195

470925

大溪镇

52

214

516810

松门镇

32

110

265650

箬横镇

75

305

736575

新河镇

49

216

521640

石塘镇

24

127

306705

滨海镇

30

118

284970

温峤镇

29

120

289800

城南镇

44

148

357420

石桥头镇

9

42

101430

坞根镇

12

48

11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