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720C/2025-00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效能,行政执法工作获得了明显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网、多门、一次”改革,全力做好行政审批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依法审批、按时办结。省疾控领域四个季度的案件质量平均分均在A档,获省级专业领域典型案例1件(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温岭市司法局集中评查3件行政处罚案件均为满分。
二、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60件,同比增长27%,办结案件620件,同比增长31%,其中大要案65件。罚没款总额达393.98万元,同比下降1.8%。其中简易程序案件45件、普通程序案件575件(含移送公安),移送公安机关2件2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全年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102件。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行政复议案件5起。2024年共办结行政许可6590 件,并按规定公示许可信息,同比下降约14%。
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每一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运行情况的跟踪了解、评价实施效果,及时反馈修订,形成公平、高效、透明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施分类随机监督检查,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成国家级双随机任务489件,其中完结48家,完成监测147家,完成省级双随机任务370件。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已作出行政处罚212起。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开展医疗机构督查465家次。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督查105家次,职业卫生案件办结37件,履行罚款金额76.36万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诊疗行为监督在线”“住宿保洁消毒智能监管”等发现线索121条,已立案查处39起。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量化分级评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综合评价,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广公共场所承诺办证制度,对未达标告知承诺单位限期整改。共督查各类公共场所759家次,办结公共场所案件284件。
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重大处罚决定上报数为65件,实际上报65件,均已根据相关要求在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的省智能办案平台规范录入。按规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示。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12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212件。全年掌上执法系统使用率达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问题处置率均达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检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精品”案件数不足。虽然本年度办理的案件质量水平较前有所提高,省抽案件质量平均分均在A档,但依旧存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多、“精品”案件稀缺的现象。二是执法队伍素质结构有待优化,尤其是法制审核人员梯队建设工作未落实,存在法制审核人员不足、学习时间匮乏、学习机会不多等问题。部分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精、法律知识不足,与职能要求、监管任务不适应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可能存在被动应付情况。
六、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第一,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强化执法人员日常业务能力培训,全面落实法制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三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以查促升,并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
第二,全面优化执法队伍素质结构。落实法制审核人员梯队建设工作,增加专职法制审核人员数量,提供更多学习提升的时间和学习机会;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队伍综合素质,通过深化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同时完善考核及督查制度,科学责任网格化。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考”,借助激励机制,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第三,主动将行政许可服务关口前移,将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释明许可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及审批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让相对人尽量少走弯路,避免或减少损失。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申请数 | 受理数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撤销许可 | 审核转报 | 备注 |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 6590 | 6590 | 6590 | 0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处罚程序 | 处罚种类 | 罚没款数额 | 行刑衔接 | 复议情况 | 诉讼情况 | ||||||||||||||
简易程序 | 普通程序 | 合计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总额(万元) | 行转刑案件数 | 行转刑立案数 |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 | 被复议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被诉讼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 45 | 575 | 620 | 406 | 510 | 0 | 2 | / | 393.98 | 2 | 2 | 0 | 5 | 1 | 2 | 2 | 1 | 1 | 0 | 0 |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类别 单位 | 双随机抽查 | 专项检查 | 即时检查 | 触发式核查 | 日常巡查 | 合计 |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 859 | 274 | 238 | 112 | 0 | 1483 |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种类 单位 | 行政强制 | 行政确认 | 行政给付 | 行政裁决 | 行政征收 | 行政奖励 | 其他 | 合 计 |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 27 | 0 | 0 | 0 | 0 | 0 | 0 | 27 |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