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温岭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工作理念,在上级局和温岭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我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一是全域全面建强县级政治机关。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专题研讨8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印发学习贯彻计划,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不断完善建设机制,提炼“五步闭环主创法”,被评为台州唯一一家“全省税务系统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优秀单位”。二是善始善终做好党纪学习教育。丰富学习载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实地参观、开展“书记带着书记学”“纪检组长讲给纪检委员听”等活动,推动学深悟透。强化督促指导,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总)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定期派员参加支部学习活动,实现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按要求召开总结会,做好总体提升,巩固学习成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减”“收”关系。一是扎实稳妥开展组织收入工作。2024年全年组织税费收入272.2亿元;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征纳沟通平台、专题培训、下户走访等多途径开展宣传讲解,持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等重点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协调联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余文斐大学生见习基地”宣传退役士兵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费优惠举措,受到纳税人广泛好评。三是坚持税费协同监管。依托“县-所”两级税收治理体系,通过税务所级网格化管理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城乡两费等自然人管理责任主体,同时将社保费管理职能拓展到局机关的数据、执法、服务、监管四大中心,制定《12366智税中心办理事项清单(社保费业务)》等四项业务规程实现税费同征同管。
2.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理念,着力推进税费服务创新,营造更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落实“放管服”要求,严格依照总局统一发布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行政许可。2024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4件。二是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打好“办税提速、服务提质、信用提效”组合拳。落实便利化改革“一号改革工程”要求,智税服务中心二期建设启动规划,自助办税机升级为新电子税务局全功能机。三是强化督促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各税务所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展专项督察,现场指导规范告知承诺文书,明确事中事后核查方式和违反承诺承担的法律责任,保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稳步推进。
3.持续加大税务合规建设工作力度。一是积极参与行政服务中心涉企服务专区打造工作,编写“税务合规意识自我评估”问卷,实现企业合规体检初检。整理形成民营企业预防性合规手册初稿,引导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合规水平。二是加强预防性税务合规建设,2024年举办3场大型税务合规培训,围绕企管通平台操作、首笔外贸订单备案制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水产行业税务风险等内容,通过现场演示、案例分析、风险防范建议等方式,对全市1962户鞋业企业、52户大中型企业、136户水产行业企业及35家合作社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完成刑事合规案件税务合规工作,刑事合规期间,对1户次涉案企业进行3次考察,对企业提出税务合规建议,最终该企业通过合规考察,检察院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制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开展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体审议工作。2024年我局未出台过与优化营商环境等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聚焦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普法宣传等法律事务,形成局内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双管齐下、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在重大税务事项决策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事前专业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方面的法律专业优势,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一是按期完成公示工作。截止12月31日,2024年通过执法公示平台按时完成对外公示事项共1716条。二是推进法制审核工作。根据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对各税务所提交的重大执法决定申请及时审核,从主体是否合格、程序是否正当、事实是否清楚等方面从严把握,2024年我局创新探索不动产强制执行,完成温岭市首例税收不动产强制执行案例,最终审核通过强制执行强制扣缴税款1户次、查封拍卖财产2户次,审核相关文书共计35份。三是规范全过程记录工作。充分考虑执法风险,将执法音像记录事项由4项合理补充完善至20项,新增采购执法记录仪13台,根据业务需求量向各单位配备设备,同时明确设备使用、管理、音像记录保存等工作规范,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全过程留痕记录,2024年累计记录执法音像462条,同比增加54.51%。
2.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一是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化、标准化,梳理一般程序处罚、简易处罚两套操作指引,明确处罚流程及口径问题,确保税务行政处罚有章可循。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把握涉税违法程度,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提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点关注新旧文件衔接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责任意识,规范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2024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833件,其中简易程序处罚案件8804件,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9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668件。
3.积极推进“税院”协作。畅通执行案件涉税事宜办理流程,与法院执行局深入探讨业务堵点,明确资产询价、过户办理等业务流程。关注破产企业有关重大民生事项,向法院民三庭着重了解房地产破产企业破产进程。就重大执行案件加强沟通交流,在市府办主持协调下,积极参与玖都荟、宝龙、三盛璞悦府、华董等不动产项目执行资金分配。2024年通过税“法”民事执行、税费征缴、破产税费分配等各项工作收回税费款共计6557万元。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利用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征纳沟通平台、宪法宣传日等渠道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形成“蒲公英”纳税宣传服务品牌效应,参与全国五省“六一”儿童节青少年税收普法主题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司法局签署三方协议,共同推进少年税校扩面增效,首次聘请税务所所长担任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7场次。打造税收普法精品课程,配合浙江省电视台筹备拍摄“法护雏鹰”法治班课,筹备拍摄《小白学税记》系列剧,完成“跟着温小税学法”系列画册。
5.建设高质量执法工作队伍。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编干部(除新招录公务员外)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由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人才核心队伍,为税收政策落实、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公职律师的配备、培养、使用和管理,根据《浙江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激励办法》要求,我局探索建立公职律师考核评价体系,以积分形式展现公职律师工作情况,根据上级单位要求为5名公职律师建立智能档案系统个人账户,通过动态更新基础人员信息、实时开展法律服务事项记录,推进建设与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2024年我局新增1名公职律师,新增2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对内持续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工作,在扎实推进硬件设施完善和内务建设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独具特色的税收实践,打造新的“枫桥经验”样本,本年度新河税务所、泽国税务所获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全局枫桥式税务所增至5家,数量稳居台州第一。对外创建“税越·枫和”社保费矛盾调处品牌,实现社保费争议处置向场所实体化、部门协同化、人员精干化、运转规范化转变。今年以来,累计调解“职工多次投诉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社保费争议事项99起。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纪检监督制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纪检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全年开展各类警示教育28场次,视频抽查违规吃喝300人次。2024年我局本级未收到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协助省局党委纪检组查办案件2件,协助台州市局党委纪检组查办案件4件。二是重点开展督察内审。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指标,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全年共计发现并整改问题262户次,依托各项疑点风险并结合温岭本地区行业特点以及征管情况,分析风险情况、问题成因、研提意见建议,围绕“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小于从租房产税计税依据”等重大问题线索,向上级单位上报督审专报2篇,经验做法5篇,重大风险线索4条。三是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建立配合审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日碰头”“周调度”“月汇报”和重点问题随时汇报机制,加强风险分析和问题研判,确保审计工作顺畅,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强化服务理念,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及时回应涉税舆情。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稳步推广数电票,2024年我局数电票推广扩围率为99.87%,纯单轨率达98.92%。二是平稳推进新电局试点上线,组织成立“县—所两级”新电局上线推广运维工作团队,多措并举保障11.8万户纳税人大征期平稳运行。三是稳步推进慧办平台上线,积极做好平台功能测试,制定测试计划,通过“集中+分散”方式,分11天完成184类、2719项业务功能的测试工作。
2.推进智慧办税建设。探索推进“办问协同”落地,纵深推广“掌上办”,房产交易申报增量房、存量房掌办率分别达55.78%、45.17%,综合网办率达98.28%,居台州市第二;强化咨询服务精度,充分运用“税小蜜”在线咨询、政策信息精准推送等功能,实现定制化、精准化税费政策宣传,2024年征纳互动接入总量5146户;打造“智税服务中心”,构建集成高效的智慧税务“服务中心”体系,为下阶段“税收中台”办问协同项目建设打好基础。2024年全市接听咨询电话5.6万余个,每月接通率达99%以上。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纵深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法治工作规划部署的前瞻性需要进一步体现;二是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亲自部署学习落实工作,全年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政复议廉洁办案规定》等法规制度、工作规范。二是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新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税收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三是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全年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培训,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将法治税务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始终将“法治”两字紧紧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内育外引”,防范执法风险
1.持续探索“税务+”,构建司法协作新格局。一是进一步拓展“税院”协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第一时间参与企业破产工作,推动制作破产程序中各环节涉税问题的操作细则,有效推进破产进程;积极申请民事执行税费参与分配,通过构建内部资料流转和外部资料传递的双循环机制,实现“税院”事项衔接顺畅、一次性完结。二是探索推动“税司”合作。以普法宣教为切入口,联合市司法局开展讲座、培训等形式丰富的税收法律政策宣讲,对内宣讲法律、对外向党政机关和纳税人宣传税收法治理念和税收政策,营造依法纳税良好氛围。
2.持续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管理效能。一是以不动产税收强制为切入口,进一步深化与法院、自规、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优化不动产强制执行流程,编制适用于本局范围内的指导案例,打造不动产企业强制执行样本,降低执法风险和复议应诉风险。二是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探索实践融合“说理式”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自有裁量基准等规定,推进执法观念转变,税收执法在宽严相济中体现力度温度。三是持续加大税务合规建设力度,完成、印发民营企业预防性合规手册,引导企业自主进行税务合规建设,实现税务机关精细、有序、高效的精细服务和精准监管。
3.抓实队伍提升“培育面”。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收涉“法”事项的业务指导,明确“首违不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及口径问题,通过以会代训、实地督查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合法性审查方面的业务能力;二是积极调动全市公职律师参与市局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相关工作事项,提升实践能力;三是培育新的公职律师,摸底全局法学人才,引导鼓励符合参考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扩大公职律师后备队伍。
(二)坚持依法治税,提升政策综合实效
一是积极做好“以税资政”,立足全局,综合协调处理多税种间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持续牵头落实好各项税惠政策,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深化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做好向上级局、地方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报送;密切股室联合,研究“一政策一方案”精准推送,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进行识别和匹配,“一对一”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地精准推送工作,确保政策直达“无死角”。
(三)坚持风险全程管控,推进内控落地落实
一是深入推进“三全”内控机制建设。及时开展风险识别、应对工作,落实“以查促控”,对各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剖析,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深入排查重大、普遍、敏感问题,持续向上报送重大问题线索,持续巩固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做到风险防控端口前移,从源头减少执法过错的发生。二是统筹做好审计配合及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日碰头”“周调度”“月汇报”和重点问题随时汇报机制,加强风险分析和问题研判,做实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和整改督导工作。三是扎实做好重点工作督导落实。针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跟进式督导,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