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401/2025-001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发布单位:
- 新河镇
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一、新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4年,新河镇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办案。截至2024年12月底,新河镇镇本年度共办理并下达处罚决定书的普通程序案件102件,办理并下达处罚决定书的简易程序案件375件,合计处罚金额66.2317万元。
二、新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分析
2024年,全镇行政处罚相较去年同比增加约43%,经过一年的探索和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出勤必带、执法必录”的工作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积极组织本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街道重大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执政工作水平,2024年,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5场。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管。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摸排检查。2024年,常态化对辖区内商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各类流动摊贩整治,全年开展各类日常巡查643次。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虽然全镇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较高质量执法工作要求,仍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对法律法规的宣讲多通过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开展,缺少系统性和针对性;行政执法涉及事项多,覆盖领域广,基层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等。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学习培训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及整治。加强对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治理力度,加强执法巡查频次,提升执法检查敏锐度,尤其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期间,采用灵活的巡查方式,强化柔性执法理念,强化问题隐患的闭环整改,及时整治本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良好的市容环境和顺畅的出行秩序提供保障。
三是坚持执法中普法,提升居民法治意识。联合街道、社区、物业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街域内常见的违法行为和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教”为主要手段,坚持教罚结合,向违法相对人充分释明其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违法后果,将教育贯穿于处罚全过程。
四、《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申请数 | 受理数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撤销许可 | 审核转报 | 备注 |
镇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处罚程序 | 处罚种类 | 罚没款数额 | 行刑衔接 | 复议情况 | 诉讼情况 | ||||||||||||||
简易程序 | 普通程序 | 合计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总额 (万元) | 行转刑案件数 | 行转刑立案数 |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 | 被复议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被诉讼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
镇本级 | 375 | 102 | 477 | 0 | 477 | 0 | 0 | 0 | 66.2317 | 0 | 0 | 0 | 2 | 0 | 1 | 1 | 4 | 0 | 2 | 2 |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类别 单位 | 双随机抽查 | 专项检查 | 即时检查 | 触发式核查 | 日常巡查 | 合计 |
镇本级 | 0 | 0 | 0 | 0 | 643 | 643 |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种类 单位 | 行政强制 | 行政确认 | 行政给付 | 行政裁决 | 行政征收 | 行政奖励 | 其他 | 合 计 |
镇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