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陈虹希、陈红、朱高峰、钱爱丽、梁襄军、陈克铭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转移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763号

发布日期:2024-09-06 16:23: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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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克铭对坐落于城东街道云樾玖溪小区14幢7号(市场化安置)原登记于许利华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温集用(1995)字第01-13981号,房屋所有权证:温房权证城区字第072806号申请办理继承登记。因原权利人许利华已过世,相关继承人已出具遗产继承申请书,遗产继承协议书及放弃继承声明。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王永平、陈虹希、陈红、朱高峰、钱爱丽、梁襄军、陈克铭城东街道云樾玖溪小区14幢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002043GB00582F0014000783.49平方米/236.09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原权利人许利华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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