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陈虹希、陈红、朱高峰、钱爱丽、梁襄军、陈克铭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转移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763号
发布日期:2024-09-06 16:23: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克铭对坐落于城东街道云樾玖溪小区14幢7号(市场化安置)原登记于许利华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温集用(1995)字第01-13981号,房屋所有权证:温房权证城区字第072806号申请办理继承登记。因原权利人许利华已过世,相关继承人已出具遗产继承申请书,遗产继承协议书及放弃继承声明。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特此公告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永平、陈虹希、陈红、朱高峰、钱爱丽、梁襄军、陈克铭 | 城东街道云樾玖溪小区14幢7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31081002043GB00582F00140007 | 83.49平方米/236.09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原权利人许利华 |
|
|
|
|
|
|
|
|
|
|
|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