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温岭市泽国镇等11个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05 15:16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温岭市泽国镇等11个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赋权工作科学性、精准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温岭市泽国镇等11个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一)赋权事项和管辖区域。调整后 11个乡镇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建设、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行政、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7个领域81项行政处罚权

(二)职责权限。赋权事项调整后,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应及时移送。

(三)执法保障。建立市镇两级分工体系。各赋权镇要全面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执法,依法开展赋权事项的行政处罚。市级执法部门要全面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开展未赋权事项的行政处罚,加强对赋权镇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支撑,协助开展执法办案,解决执法难题,加强执法提效,制定办案业务指引和自由裁量基准,探索标准化执法和智慧化审核,加强执法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社会影响重大和上级督办的行政执法案件的协调和办理。市级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制定行业监管标准、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赋权镇业务指导,依法做好违法情形认定,提供相应专业技术支持。

(四)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公布。各乡镇应当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五)赋权事项调整通告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调整前原行政处罚单位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解读人:林巍

    联系电话0576-89953857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