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4-1072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4〕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23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现将《温岭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8月23日
温岭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
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为加快拉动农业领域投资,切实增加先进装备应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两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254号)、《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农机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温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农业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提升、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机制,加强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水平。力争到2027年,全市累计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81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0.75万亩以上,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 8个。
二、工作举措
(一)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
持续实施《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浙江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等政策,鼓励农户积极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积极推动农机报废企业上门服务。
实行全市统筹淘汰机制,坚持“自愿、环保、有序、平衡”的原则,在农户自愿、总量平衡的基础上,按照申请时间,有序推进报废工作。每年计划淘汰21台(套)设备及以上,具体报废台(套)数视资金、申请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二)加快推进农业机械更新
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高效低耗智能农机的推广力度,突出抓好粮油作物生产“耕、种、收”等环节的农机装备、定位终端、辅助驾驶系统应用的推广,全面落实好现阶段农机装备国Ⅳ排放标准。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 60%以上。
(三)加快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
一是通过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农机购置补贴等途径,持续推进新建和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标准单体钢架大棚、标准连栋钢架大棚、山地钢架大棚、水产和畜牧养殖大棚、玻璃温室等)。
二是推进农业设施大棚提升改造。对于把“手动卷帘或无卷帘”改造提升为“智能化或电动化卷帘”的农业设施大棚主体,按照《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对农业设施大棚进行提升改造,并且根据目标任务(附件3),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建和提升改造”农业设施大棚的动向,精确到户,每月20日前报送“温岭市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进度表”(附件4)至温岭市农机总站。
三、工作流程
(一)淘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
1、机主向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以下简称农水局)提出书面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申请表,申请表需注明申请时间、淘汰机具的基本信息等。
2、农水局对所有申请进行归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安排本年度淘汰设备,若当年无法及时淘汰设备的,顺延到下一年度再行安排。
3、由有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按照相关规范对列入本年度淘汰的机具进行回收、拆解等报废处理,向机主出具《报废农机回收证明》等。
4、机主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废农机回收证明》、报废机具权属证明等前往农机总站办理资金申请。
5、农水局对淘汰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联合财政部门将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
(二)农业机械更新
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要求执行。
(三)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
“新建和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按照项目有关要求执行,“农业设施大棚提升改造”按以下流程执行(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农户经属地政府同意后,向市农水局提出农业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补贴资金申请。
2、受理:农水局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确认并受理申请。
3、验收:农户在改造提升完成后,向农水局提出验收申请,农水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4、拨付:农水局联合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落细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各镇(街道)要确定“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联络员1名,并及时把名单反馈至农机总站。
(二)加强政策落实。要用好用足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相关政策,结合农业“双强”、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农机装备设施更新融资租赁等方式,统筹资金和投向,加快推动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网络媒体等渠道,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阶段性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每月报送相关进度表至农水局。
农机总站报表联系人:陶雷 13575886280(686280)
附件:1.温岭市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补贴资金申请表
2.大棚新建和提升改造目标任务
3.农业设施大棚新建和提升改造进度表
4.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温岭市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补贴
资金申请表
申请人 | 姓名/名称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 | 号码 | ||||||||||||||||||||||
一卡(折)通等 | 号码 | ||||||||||||||||||||||
产品名称 | 型号/功率 | 生产厂家 | 申请数量 | ||||||||||||||||||||
产品名称 | 型号/功率 | 生产厂家 | 申请数量 | ||||||||||||||||||||
本人承诺:申请的补贴资金不超过农业 设施大棚提升改造设备(包括自动卷膜器、 控制箱、辅材、安装费用等)总投资的 50%。 申请人(签名): | 审核经办人(签字):
镇/街道初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农业农村部门 审核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补贴标准及选择(打勾) | 实际安装数量 (台套) | 补贴金额 (元) | 覆盖面积 (亩) | ||||||||||||||||||||
□智能化卷帘设备 100W(350 元/台套) | |||||||||||||||||||||||
□智能化卷帘设备 80W(340 元/台套) | |||||||||||||||||||||||
□智能化卷帘设备 60W(330 元/台套) | |||||||||||||||||||||||
□电动化卷帘设备 100W(330 元/台套) | |||||||||||||||||||||||
□电动化卷帘设备 80W(320 元/台套) | |||||||||||||||||||||||
□电动化卷帘设备 60W(310 元/台套) | |||||||||||||||||||||||
合 计 | |||||||||||||||||||||||
施工后实地审核确认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农机业务部门印章)年 月 日 |
附件2
大棚新建和提升改造目标任务 | ||||
单位(亩) | ||||
年度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太平街道 | 0 | 0 | 0 | 0 |
城东街道 | 0 | 0 | 0 | 0 |
城西街道 | 0 | 0 | 0 | 0 |
城北街道 | 0 | 0 | 0 | 0 |
横峰街道 | 0 | 0 | 0 | 0 |
泽国镇 | 110 | 110 | 70 | 70 |
大溪镇 | 28 | 28 | 28 | 28 |
松门镇 | 480 | 480 | 300 | 300 |
箬横镇 | 210 | 210 | 130 | 130 |
新河镇 | 170 | 170 | 110 | 110 |
石塘镇 | 2 | 2 | 2 | 2 |
滨海镇 | 300 | 300 | 190 | 190 |
温峤镇 | 480 | 480 | 300 | 300 |
城南镇 | 110 | 110 | 70 | 70 |
石桥头镇 | 170 | 170 | 100 | 100 |
坞根镇 | 240 | 240 | 150 | 150 |
合计 | 2300 | 2300 | 1450 | 1450 |
附件3
农业设施大棚新建和提升改造进度表
镇/街道(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新建标准农用钢架大棚 | 报废更新非标和老旧标准农用设施大棚为标准农用设施大棚 | 提升改造农用钢架大棚(手动卷帘设备升级为智能化、电动化卷帘设备) | 已覆盖面积合计 (亩) | |||||||||||
建设项目名称 | 地址 | 建设主体及联系方式 | 拟新建面积(亩) | 已覆盖面积(亩) | 建设项目名称 | 地址 | 建设主体及联系方式 | 拟报废更新面积(亩) | 已覆盖面积(亩) | 建设主体及联系方式 | 地址 | 拟提升面积(亩) | 已覆盖面积(亩) | ||
1 | |||||||||||||||
2 | |||||||||||||||
3 | |||||||||||||||
合计 |
附件4
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
联络员名单
镇(街道)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注:请各镇(街道)于8月28日前反馈联络员名单至农机总站陶雷处。
抄送:市财政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