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江志涛)

发布日期:2024-09-30 11:29: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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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志涛(362*************18):

你方涉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案,本机关执法队员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到你方暂住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北山小区29幢7-8号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经房东告知你已搬离,无法送达;2024年9月19日,本机关执法队员通过你方户籍地派出所金溪县三江口派出所电话与你方联系,被你方接通后挂断。2024年9月24日,采取邮寄的方式向你方(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何源镇楼前村月山六组)送达上述文书,2024年9月28日邮件投递失败。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两份文书。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30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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