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513K/2024-1071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发布单位:
- 市公安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607号建议的答复
温岭市公安局文件
温公函[2024] 19号 B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0607号建议的答复
王雪萍、叶雪素、阮浩波、丁云花、郑慧萍、李海兵、陈喜平、陈夏方、林仙河、林建卫、陈建国、钟李斌、叶海亚、钟治平、陈朝辉、王夏彬、林于安、章美琴、赵辉、张海波等20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户籍管理的意见》(第2024J0607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依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因履职需要,可凭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相关证件,向单位或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有关人员的人口信息。同时,公安机关对掌握的人口信息及户口登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宜通过浙政钉、微信、QQ等互联网渠道传输、处理和对外发布。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社区集体户中不再保留家庭户,集体户内其他人员与户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接下来,我局将针对当前基层干部群众的需求,主动对接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全市公安户籍窗口将持续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用“服务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公安局办公室 联系人:郭璘辰
联系电话:15705864131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公安局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泽国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温岭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印发